1042021 葉俊良
原文摘要: 本研究旨在以問卷調查法探討幼兒園教師對幼兒律動之 認知與需求,以及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對律動認知與律動需求 之差異及其相關情形。根據文獻整理後,自編「幼兒園教師 對幼兒律動之認知與需求問卷」作為研究工具,以分層叢集 抽樣法抽取 6 4 5 位教師,有效樣本數為 4 9 9 份,問卷回收率 為 7 7 . 3 6 % 。歸納如 下:一、全園共同實施律動時,多 由園內老師 於 室外無遮陽 場 地 輪流負責教學, 每 週 1 - 2 次,每次 2 1 - 3 0 分鐘,每週總 時間則為 2 1 - 4 0 分鐘, 由體能老師提供 律動音樂;班級內實 施律動時, 由填答者本人擔任律動教學,於 室內教室實施, 每 週 1 - 2 次,每 次 1 1 - 2 0 分 鐘,每 週 總 時 間 則 為 2 1 - 4 0 分鐘, 並 由填答者提供 律動音樂 。不論是全園或是班級實施律動之 律動音樂及動作,皆以體能老師為其取得來源。二、 幼兒園 教師以「教學實施認知」之認知程度最高;不 同 年齡、教學 年資、專業背 景、幼教資格、園所屬性、園所規模、任教班 別、學校所在地區 之 教師對 律動認知程度差異皆未達顯著水 準;而 不同婚姻狀況 及 教學年資 教師對律動認知程度之差異 達顯著水準,已婚教師之認知程度顯著高於未婚教師。三、 幼 兒 園 教 師 以「 教 學 本 位 需 求 」之 需 求 程 度 最 高;不 同 年齡、 教學年資、專業背景、幼教資格、園所規模、任教班別、學 校地區 之 教師對 律動需求程度差異皆未達顯著水準;不同婚 姻狀況 之 教師對律動需求程度之差異達顯著水準,已婚教師 之需求程度高於未婚教師;不同 園所屬性之 教師對律動需求 程度差異達顯著水準,以私立幼兒園教師之需求程度高於公 立幼兒園教師。四、 幼兒園教師對幼兒律動之認知與需求具 II 相關性,認知程度愈高者,其對於律動之需求程度也愈高。 摘要改寫: 本研究旨在以問卷調查法探討幼兒園教師對幼兒律動的認知與需求,以及在不同背景教師對律動認知與律動需求的差異。整理文獻後,以「幼兒園教師 對幼兒律動之認知與需求問卷」作為研究工具,以分層叢集 抽樣法抽取 6 4 5 位教師,有效樣本數為 4 9 9 份,...